第66章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一章很安静,适合慢慢读。
  锯齿虎低吼,兽吼声在乱石林迴荡,这个时代的原兽王者的兽吼声中充满了恐惧,它身后几个兽耳人在后面追赶,它无处可逃冲入两块巨石之间。
  一张大网突然落下,锯齿虎被大网罩住,它咆哮挣扎著,大网被四个兽耳人死死抓住,直到锯齿虎筋疲力竭。
  陈默和苍等人追来,看著那对冰冷的虎眸,陈默没有犹豫一下,举起手中长矛对准锯齿虎,將青铜长矛投掷而出。
  “嗷!!”
  惨叫声在乱石林上空迴荡,这不是第一头死在器部落手里的凶兽,他们昨日剿灭了一群丛林狼。
  锯齿虎很难驯服,陈默没有那么多耐心,去尝试驯服一头独行的肉食凶兽,独居野兽一般没有团体意识,跟原兽狼相比驯服难度高了一大截。
  入夜,陈默和豹捷另一队人匯合,眾人在鹿耳族曾经的家园地过夜,涂山舞表现亢奋,他第一次参与狩猎,使用青铜猎杀野兽让他体会到一个男人狩猎的快乐
  “以前我没狩猎过,涂山狐族是有很多仆族,我们的食物一般是他们贡献。”涂山舞眉飞色舞讲著。
  陈默啃著锯齿虎肉,锯齿虎肉味道不怎么好,还不如狼肉好吃,他吃了两块就放弃了,族人们吃得很香。
  “仆族,你们涂山仆族有多少个?”
  “九个。”涂山舞神情自豪。
  陈默眉毛一挑,这群原始时代的神棍还挺能忽悠,对涂山舞口中的涂山大司命產生了一丝兴趣,有机会去一睹其风采。
  涂山舞拍了拍肚皮,表示器部落真厉害,可以让阿姐將器部落收入麾下,陈默敲了他的脑袋,“收入麾下,你就可以骑在我头上了对吗?”
  “別打了別打了,你比我阿姐还狠!”涂山舞捂住脑袋跑开。
  陈默喊来豹捷,豹捷身上一件黑色狼毛披风,部落拥有披风的男人,都代表著一定地位,豹捷不像苍他们那样有某方面突出的本事,显得平庸,陈默却率先確定了他狩猎头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