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冉冉升起的商界新星
这一章很安静,适合慢慢读。
  中环,一家律师楼大门外。
  “吴先生,以后就要辛苦你了。”
  在看中了吴志康的潜力后,陈世哲以十万年薪以及盈利百分之一佣金的酬劳跟吴志康签署了终生僱佣协议。
  协议中,吴志康不仅要根据陈世哲的命令操盘陈世哲的股票帐户,更重要的是除非违法,否则陈世哲让吴志康做任何与他职业相关的工作,吴志康都不能拒绝,而且违约金高达三千万港幣。
  陈世哲之所以跟吴志康签署这么一份协议,就是要藉助他手持1號牌、4號牌的身份,打造港岛第一个股票资讯节目。
  这个年代的电视还没有完全普及,哪怕港岛最老牌的丽地电视台也不过才开播十一年,许多未来司空见惯的节目,在这个年代都还没有出现。
  而且哪怕电视台有人意识到股票资讯这个节目种类,也找不到拥有资质的『主持人』。
  港英政府与鹰国政府,或者说昂撒系政府的执政逻辑完全一致,在许多职业上人为划分了极为严苛的规定,用来对某些核心行业、產业进行垄断。
  就比如股票这个行当,只有持有4號牌的经纪人才能向客户推荐股票,提供建议,也就是说,想要当股票资讯类节目的主持人,就必须拥有4號牌。
  但拥有4號牌的股票经纪人,可看不上电视台那点通告费,甚至直到二十年后,九十年代末,港岛才有正式的股票资讯类节目播出。
  如果陈世哲未来能收下佳艺电视台,那就可以打擦边球,以普及股市金融知识的由头,在黄金时间段让吴志康主持节目,吸引港岛股民收看。
  就算他没能收下佳艺电视台,也可以跟丽的电视台合作,获得丽的电视台的舆论资源,甚至,陈世哲还能將吴志康包装成股市大拿,团结散户,关键时刻能有大用。
  “陈先生,从今往后,只要你开口,什么我都去做!”
  不过,吴志康並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大的作用,对於陈世哲给他的报酬非常的满意,恨不得纳头就拜。
  十万年薪已经能够让他回归以前的生活,让他的女儿在医院得到最好的治疗,至於未来怎么样,现在的吴志康还想不到那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