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证据確凿
这一章很安静,适合慢慢读。
  真正的业內泰斗,自带一股令人信服的威严。
  周教授在专家席坐下,向法官点头致意,然后目光扫过那份被方唐镜视为“王牌”的鑑定报告,眼神锐利。
  “周教授,请您就本案涉及的体温计计量问题,以及这份鑑定报告,发表专业意见。”
  张伟道。
  周秉义教授扶了扶老花镜,没有立刻看报告,而是先看向审判席,声音沉稳有力,带著学者特有的严谨:
  “审判长,在审查本案相关材料,包括原、被告陈述、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特別是现场查验了法院依申请查封的涉案同批次体温计样品后,我形成以下专业意见,供法庭参考:”
  “第一,”
  他拿起那份“合格”报告,指向某处,
  “这份报告的『样品描述』部分过於简略,与原告方证人王歪歪女士所详细描述的送检体温计应具有的特定、唯一性物理特徵(如尾部月牙形凹痕、玻璃泡细微裂纹),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缺失和矛盾。
  根据计量鑑定规范,对可能影响计量性能或样品唯一识別的外观特徵,必须予以记录。
  此重大瑕疵,使人有合理理由怀疑,送检样品与原告所称样品是否为同一物品。”
  “第二,”他放下报告,语气愈发严肃,
  “拋开样品真偽问题,单从医学逻辑与计量学常识分析。
  报告称该体温计合格,即其示值误差在国家標准允许范围內。
  但根据患儿病歷,假设其体温如报告隱含前提(即体温计准確)那般持续高达39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