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无论什么明枪暗箭,从容不迫的反击
这一章很安静,适合慢慢读。
  第103章 无论什么明枪暗箭,从容不迫的反击
  这个《唐人街探案》又回归到了这原本的轨道上来了,这下郭子旭放了个大心,不是郭子旭不愿意换人,而是因为他想让他在这个时空的第一部电影更可控一些,有了王包强,《唐人街探案》就更可控。
  7月17日,郭子旭去到了朝阳区法院,他刚一出场,就被许多的记者给围上了。
  “郭子旭,你对这场官司的信心还是那么足吗?听说多家报社的辩方律师说是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报纸转载无罪,对此你怎么看?”
  “虽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但我知道根据《民法通则》的第101条、第120条规定,他们已经造成了事实的侮辱、誹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证据充足且明確,必须得停止侵害、恢復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至於他们有什么新的证据,难道这个新证据还能让公眾忘了他们转载造谣文章的事实?”
  “郭子旭,在你提交的诉讼里要求对方共同赔偿金额达1.95亿元,其中你的商业损失赔偿2000万美元合计1.4亿,名誉损失5500万元,你觉得他们能赔得起吗?这样是不是讹诈?”
  “我都说了,我提供的所有证据事实明確且可查,有法律依据。我损失的2000万美元的商演合同大家都已经早就看过了,相信也查过了,那是事实。2000
  万美元1.4亿人民幣,这不过分吧?
  其次,9份报纸转载了文章,约共销售450万份报纸,每份报纸赔偿我10块钱的名誉损失费不过分吧?450万份就是4500万,而长平的博客点击量是100多万点击,我给他抹了个零头,就算100万,这就是1000万赔偿。
  所以,两项相加1.95亿赔偿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別的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乱七八糟的我都不要了,我都这么大方了,还说我讹诈?
  这是什么道理?我正常索赔怎么就变成讹诈了?如果这也能变成讹诈,那以后所有的正常索赔是不是都能说成讹诈?”
  记者被懟的哑口无言,其中一个记者说:“你要索赔的金额太多了,没有谁赔的起,有些报纸一年的营收都没有这么多钱,这怎么赔?”
  “那是他们的事,关我什么事?哦,他们没钱赔就可以让我损失啊?有这样的道理吗?当年大清赔不起钱的时候,这些人喊的文明国家有让大清不赔吗?连他们这些人认的主子都没这么好心过,凭什么被他们骂的对手要对他们好心?”
  郭子旭火力全开,直接就是一顿怒批,而有些能抓热点的媒体直接来了一个全网直播,可惜这个时代的视频网络直播技术差一点,只能声、文、图直播。